課程名稱 |
民法物權 Civil Code-property |
開課學期 |
105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學組 |
授課教師 |
吳英傑 |
課號 |
LAW1077 |
課程識別碼 |
A01 1614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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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3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必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一7,8,9(14:20~17:20) |
上課地點 |
法1401 |
備註 |
與科法所合班。科法所學生請選「A41 M0190民法物權」。 限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且 限本系所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8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1051LAW1077_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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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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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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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1. 解釋民法第三編物權(第757條至第966條)之內容。
2. 會儘量提供實例來助修課生理解基礎物權法理論。
3. 本課程內容重視傳達基礎概念、體系及理論架構。
4. 在相關之處,會提供比較法觀點來開拓國際視野。
5. 以爭點為主講授,並不涵蓋教科書內的所有內容。 |
課程目標 |
1. 協助修課生掌握物權法內各項制度的概念、理念,以及其運用方法。
2. 物權法術語艱澀難懂,希望能以精簡扼要的方式,協助修課生理解。
3. 多提供比較法視野,協助克服歐陸物權之僵硬性並具多元思考能力。 |
課程要求 |
無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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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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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定閱讀 |
待補 |
參考書目 |
1. 謝在全,民法物權論(上)(下)
2. 王澤鑑,民法物權
3. 王澤鑑,法律思維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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